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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T; ?7 q' R5 \" N% p6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同学今天从外地过来,我想着应该尽地主之谊找一家有特色的饭店。后来经过朋友的推荐,让我订在望锦楼,说是这家店的龙虾不错。我听从了朋友的意见,中午上班后拨通了望锦楼(北大街这边)的电话,确认了晚上的包间366房间。
, T8 ?- v! z5 U: i等我下班后到饭店的准备进房间的时候出现了意外:饭店通知我包间已经给了别人,他们找我电话没找到;现在饭店包间全部满了,要坐只能做到大厅或者外面;我当时整个人就蒙了,我都已经通知了我朋友而且他们都已经差不多要到酒店了,你们要我通知他们临时改地方?!就因为我订的包间被某某局的人坐了就要我换地方吗?契约精神在哪里?口头约定的东西说改就改了?只是因为我是个屁民?!! r3 L: Z" {4 I9 F" \( S; T
可能有人觉得我是小题大做,可是我觉得起码的契约精神还是要有的。否则,大家真的要像西安女车主那样按闹分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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