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姜堰区人民和姜堰区城管局以及姜堰区行政执法大队的一封信 近段时间,正好我年度休假,就到朋友所在地姜堰这边来小坐一段时间,恰逢姜堰区创建文明城市,看到姜堰区全区上下积极努力的为创建文明城市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觉这个城市还是不错的!在这里,我向姜堰区人民和奋战在第一线的工作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 但是,前段时间,我在姜堰区殷唐路路过,发现了一幕不和谐的情景,当时看到城管工作人员和公安特勤(没有带队警官)在围着一家临街商铺,直接把门外的东西往后面跟随的卡车上扔,那位老板娘在极力抵制,而且当时已经发生肢体接触并且有发生冲突的可能性!从这件事情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分析 1、城管人员行政执法是国家赋予他们的权力,这无可厚非!但是你城管人员执法之前是否要先出示你的行政执法证,你们从开始到最后扬长而去一直没有出示行政执法证,这已经构成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对被执行对象进行暂扣或者没收相关物品的情况下,应当出具《暂扣物品告知书》的类似暂扣清单,在现场从开始执法到最后扬长而去始终没有出具,并且暂扣物品怎么处理也未告知被执行对象! 3、据我了解,姜堰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目前有行政执法证的也就是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很多合同制的协管员没有行政执法证,他们的协助执法行为究竟怎么界定,请城管网络发言人给予回复! 4、在城管工作人员走了之后,我和店铺老板娘聊了一下,对方称有的城管人员家里面从事与其工作职权范围内相关工作的太多了,有的是经商的,有的自己家里都有违建,当然,这些事情未经证实,但是还是请城管相关领导还是要多多自查自纠,以免被相关老百姓落实证据,投诉到纪委! 5、为什么三水网“姜堰城管”版块的很多市民需要城管回复的问题,城管网络发言人选择性答复,是有的问题不好答复吗?还是另有隐情,请说明! 6、我也给老百姓出个方法,如果遇到城管违反程序执法或者暴力执法,请保存好相关证据(最好有影像资料),这个社会是法治社会,需要讲证据的!当然,如果因为某位官员徇私枉法、暴力执法使你受到了损失,就某位官员的其他问题多发现发现,当然还得有证据,证据必须真实有效!现在反腐败等监督查处官员的形势很厉害,就看你收集的证据了,从其违纪违法,知法犯法入手,比如城管方面,可以查查其有没有违建或者亲属有违建,有没有占商户便宜等等入手!
3 | T: N: g! m当然,你的证据肯定要真实有效,不能剪辑过或者动过其他手脚的,我们也不能冤枉那些没有违法乱纪的官员! 如果证据确凿充分,你不方便投诉或者投诉举报效果有限的可以联系我,我们有办法送往澎湃新闻进行报道,但是请你不要捏造事实,冤枉好的官员。 综上所述,请城管发言人就以下问题作出回复 1、这次姜堰创建文明城市,你们所扣留的物品有没有都开具《暂扣物品告知书》等类似暂扣清单? 2、所扣留的物品如何处理? 3、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有没有给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4、姜堰城管协管员有没有执法权?如果没有执法权,如何界定他们的行为规范? 5、三水网“姜堰城管”版块为什么城管局网络发言人选择性答复,能给个说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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