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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的这些个“物业”,还能叫物业吗,物业的主管部门应该要好好履行一下职责了,住建局对这些物业公司是有管理权的,你们该管的好好管管,老百姓会支持你们的。看看现在,物业做个什么事,全然像个黑社会一样,想收钱就收钱,想装啥就装啥,装监控,建收费亭,停电梯卡,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根本不通知业主,合同到期也不走,什么时候能早日出台方法,不要让业主被强制消费,一年几千块物业费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住在自己小区好像物业是主人,想换物业如登天一般难。: O. t' e! V+ W% {9 s
有几点建议,希望采纳:9 P! F* b. F! V8 L% v8 E
1.物业公司入驻小区就要审查资质,审查收费与服务是否对等
2 m* e; g0 \4 Y* Y2 c' q' H" e2.物业入驻后,对实际提供的服务有没有按照合约,要定期进行考核(不是之前糊弄人的那种),实际考核结果应由每栋楼业主实际投票,而不是随即几个人问问,随处看看,应严格对照合约逐条考核。如果出现多次不符的,与诈骗有何异。/ ~/ A1 t5 @& q+ O; ~& G7 z
3.物业合约到期的,应由业委会重新招标,强制性必须选择三家物业公司以上竞标,必须避免物业长期霸占小区的怪像,让市场选择,物业服务对业主来说就是消费,绝对不可以出现强制消费的情况, n' a- |4 e) G8 x2 P. W" x
4.现在宣传 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目前还没做到实处。只要求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是不行的,如果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内的党员人数我认为更有效,绝对会大大的降低出现黑社会作风的物业数量。而且我们小区因为这条规则,非党员的业委会候选人十几个人只有三个不是党员,本来在小区里大家认识的也不多,这么一弄,候选范围更窄了。要求党员比例的出发点是好的,但要发挥实际作用。% o# ?" g. X3 _
5.现在物业公司为非作歹似乎是没人管的,多次出现被业主举报,未经业主或业委会允许擅自安装、改造、增加设施的,最后发现情况属实的,应逐出市场,通过强硬手段直接废除。
9 K& [+ B' f$ D3 }0 ~. c# D6.业委会是一个小区居民实现权利维护的重要途径,目前的业委会选举方式有极大的问题,全小区那么多人里面选,首先一点,都不认识就让业主投票,蒙吗?只有每栋楼按人数比例确定代表数,由每栋楼代表采集本楼业主意见,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投票决定小区事务,这才能公开透明。
& V4 U/ e8 i* h) D1 H最后还有一句忠告:城市的居住环境,也是面貌展现的一个环节,宜商宜住,城市会越来越繁华,大家的生活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就算你大力招商,引进工业,发展三产,振兴教育,能引来人才,引来外来务工者,引来求学的家庭,居住环境搞不好,谁愿意长期住在这,谁愿意买房置业,本地居民都要考虑考虑要不要去别的地方发展生活了。$ g7 P, b.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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