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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要求#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虚增土地出让收入#】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下称《通知》),针对当前个别地区或部门未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出现“三公”经费不降反增、年底突击花钱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
2 _% _* @4 n( \, C: v% K& l《通知》从预算编制执行、“三公”经费执行监控和公开、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相应管理。其中,《通知》还要求防止虚增财政收入与严控一般性支出一体推进。明确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B1 W- t7 Q# A4 B( t. |
一些市场人士比较关注“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这一提法。对此,有专家告诉第一财经,土地出让收入虚增现象此前就有,而今年土地市场比较低迷,国企拿地增多。但是,如果国企购地目的是虚增土地出让收入,这种情况是违法违规不可取的。
9 D: v- C: h4 h) ^比如,审计署公布的《**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审计了29个省本级、200个市本级和709个县2008年至2013年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其中,问题之一就是通过收入空转等方式虚增1467.78亿元的土地出让收入。+ \0 `. {4 } [$ S& x# X2 Y
一位地方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一些地方国企拿地虚增财政收入,主要目的是为了平衡预算或者充实国企资产。判断国企拿地是不是虚增财政收入,主要还是考虑资金来源和用途,如果国企拿地的资金是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或者国企自有资金买地后的收入财政又通过其他渠道返还,基本可以判断属于虚增土地出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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