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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 安排执法人员于2月20日现场调处。经查,该堆场主要从事砂土筛分,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台筛土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不列入建设项目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该堆场配备有一辆洒水车,堆场南侧堆有使用防尘网覆盖的土堆。现场要求:要严格落实喷淋、密闭、洒水、覆盖等有效抑尘措施,避免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天目山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堆场的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处理。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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