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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苍苍8216 于 2023-4-10 09:54 编辑 & U$ ]% {+ L: O* U/ g& a5 N
4 |7 b. y* k# X$ b; x+ O去年在清华园那边杨氏托育中心办理了3个月的托班,因为疫情跟后面的流感,孩子就去上了一天,最近想着幼儿园前去上了,算是提前体验。没想到年后换了个老板,现在叫艾贝儿,让我们补交伙食费才能上学,说是前老板没跟他们交接好。我就纳了闷,他们老板间的问题跟我们消费者有啥关系。为啥他们之前的问题,要消费者来承担后果。按照他们的逻辑,岂不是换一次老板就要补交一次钱?请市监局履行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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