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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关注] 请问社保局(人社局已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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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9-3-4 09:2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今日姜堰版主 于 2019-3-5 09:31 编辑 & g( V1 D3 R: X7 W) d3 E7 ?$ n" `; q0 v

' s1 z+ K* _$ W) _9 r- Q8 T1 I& ~孩子参加了学生医保,在门诊上看病的费用能否报销?: V' p" ]6 @1 ?1 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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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5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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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19-3-4 14:12:2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
    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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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3-17 08:1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19-3-4 14:55:2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同问( F8 y1 d. E3 A' \- e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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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9-3-4 14:57: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市区范围内门诊统筹报销年限额500元,30元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报销50%
    2 S& S5 o) V7 z' h4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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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9-3-4 21:55: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中国
    不如居民医保
    ! x- S& m7 M8 l3 O$ G'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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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9-3-5 08:03: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怎么报销?我觉得人社局应该加强政策宣传。比如发宣传单到学校,参保学生人手一张,在医院设置宣传海报。
    , X: t8 X) W/ X$ y2 v) _' j; g* 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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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9-3-5 09:29:4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泰州
    网友你好:
      P; s; ^: O3 A    学生医保在一个结算年度内,连续合理治疗至痊愈(未有间断为一次,一般不超过7天),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次起付标准为30元,起付标准以上报销50%,年内累计最高报销500元。
    ! _0 O* k; _8 p- j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经我区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姜堰中医院或溱潼人民医院鉴定通过的患糖尿病出现并发症等慢性病种,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照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分别为:一级60%、二级及以上50%,转参保地外定点医疗机构45%,每人每年总费用最高限报2300元。
    . s, G% Z6 F2 _" W. j    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经我区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姜堰中医院或溱潼人民医院鉴定通过的患白血病等特殊病种在门诊进行专科治疗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参照住院费用管理规定结算,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75%。# z1 O& T! W% D7 u$ X; b& s; L
        学生和未成年人因意外伤害而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100元(含100元)以内不予报销,100元以上部分按照90%的比例予以报销,一个结算年度内报销总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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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3-19 08:2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19-3-5 11:09:5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
    可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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