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新(改扩)建学校38所,其中幼儿园19所、义务教育学校19所。
6 o* R; G, Y+ Q+ C% [- {/ p2 L◎ 2. 新创省优质园8-10所,省优比例保持85%以上,创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1-2个。 ; N. Y/ p; \/ L* f5 B+ M& C) o' b
◎ 3. 深化教育集团、教育联盟、学区管理和跨区域教育共同体等“名校+”模式,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1-2个。
7 h* S- Q J, o( [ O; m◎ 4. 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省高品质示范高中建设,建设省首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培育对象1所,新创四星级高中1-2所。
+ h& z# y" \- o1 W# _' Q% @3 \◎ 5. 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引导支持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教育教学实训基地,新增省现代化示范校1所、现代化实训基地2个、校企合作项目5个。 2 e* g) j, N' 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