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自媒体的广泛运用,每个人都能够很便捷的在网络上发声,发表观点、表达诉求,行使公民权利。但有些网民却将互联网作为发泄私愤、谋求私利、侵犯他人的“战场”,一旦与人发生矛盾,为争夺主动权,不第一时间去沟通协商,而是试图在网络上先发制人。上述做法不仅有捆绑舆论之嫌,而且极易扩大矛盾,提高矛盾化解成本,破坏健康的网络生态。" w7 j. z7 W, ] S& M
借互联网维权要遵守规则和法律,不能侵犯他人权利。法律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底线,互联网也非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发声一定要遵守规则,保持理性。虽说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和精神就是法无禁止即自由,但这种自由也是有限度的。不得不承认,实践中这种尺度确实很难拿捏,比如自认为确信的事实实际上只是空穴来风,或者是以讹传讹,如此这便涉及诽谤他人,或者侵犯他人名誉权等问题。况如今,互联网领域立法已经比较完备,在此情况下,每个人都应该循法而行,切不可心怀侥幸,以身试法。 ! b' O! P; Q$ w; M% z
当下,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政务新媒体得到普遍运用,成为各级机关披露政务信息、回应群众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但与此同时,有些人对于某些机关单位的工作举措有质疑,或者是对于与己有关的事情的处理有异议,不去首先核实了解情况,也不选择合法的途径去反映,而是凭借自己掌握的信息和主观判断通过公开声明等方式在互联网上发声,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违法何尝不是一个人的“自由”,只是行使这种自由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付出应有的代价。 ! v) R/ F. x ~# _! E